“喂,你好,是太湖法院執行局張法官嗎?我是廣東某承包有限公司的法務小吳,我們公司應支付給趙某的勞務工資、利息及案件受理費、執行費合計1177037元已經全部匯入你院指定的銀行賬戶里面了,請查收。”至此,趙某申請執行廣東某承包有限公司的勞務合同糾紛案件,歷經各種曲折,終于全部執行完畢,趙某及涉案民工的合法權益得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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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趙某組織農民工數十人進入寧波市某工程項目進行木工施工,后該項目于2021年春節停工,項目部與趙某進行結算,確認欠趙某總工資款107萬余元。趙某多次討要工資未果后,依據勞務分包協議向太湖縣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決廣東某承包有限公司支付趙某工資款107萬余元及利息,并承擔案件受理費14451元。因廣東某承包有限公司未履行給付義務,2023年,趙某向太湖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雖然本案只有一位申請執行人,但案件涉及拖欠工資款的民工多達數十人。為此,太湖法院高度重視,安排業務骨干辦理該案,立即開展調查,經查詢顯示被執行人公司銀行賬戶已被其他多家法院凍結。
跨省執行數千里
因該案涉及農民工工資且數額較大,黨組書記、院長陳浩高度重視此案,列為重點案件予以督辦,并邀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派員參與組建專班,前往廣東某承包有限公司實際施工地浙江寧波開展執行。經實地調查,廣東某承包有限公司在寧波設立分公司,該分公司僅負責工程的施工,工程款撥付由建設單位與廣東某承包有限公司對接,當地人社部門也不出具同意劃撥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款項的報告。執行人員與被執行人公司代理人取得聯系,但其稱對法院判決不服,以正在向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為由拒不履行,執行法官反復向其釋法明理均未取得實際成效,申請執行人及工人代表得知情況后情緒低落,表示將到當地上訪討薪。案件承辦人耐心安撫當事人后,再次驅車近千公里前往廣東某承包有限公司注冊地廣東省豐順縣進行實地調查。經查,廣東某承包有限公司未在此地經營,沒有可供執行財產,但在工商登記信息中查詢到公司法人的電話號碼。執行人員撥打公司法人電話,但其表示對案件情況不了解,迅速掛斷電話并將執行人員號碼拉黑,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強制措施顯成效
陳浩院長就該案辦理聽取承辦人匯報后,將該案納入“江淮風暴”惠民暖企專項行動,共同研究下一步辦理方案,決定對被執行人公司及法人發出限制高消費令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被執行公司仍以各種理由拒絕履行。在多次的善意提示和闡明法律后果無效后向被執行人公司出具罰款決定書、對公司法人送達拘留決定書及罰款決定書,同時向被執行人鄭重警示將以涉嫌拒執罪追究其法律責任,被執行人廣東某承包有限公司終于頂不住強制執行壓力,安排法務主動聯系執行法官,將案件執行款匯入法院賬戶,于是出現了文章開頭的一幕。執行干警輾轉數千公里,在被執行人態度蠻橫,極不配合的情況下,綜合采取多種執行強制措施,最終使案件得以順利執行,切實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6月7日,申請執行人及工人代表懷著感激之情送來錦旗,陳浩院長親手將114萬案款支票交到申請執行人和工人代表手中并就農民工在外務工風險防范等方面進行了法律宣傳。
下一步,太湖法院將緊緊圍繞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大局,扎實開展“江淮風暴”惠民暖企集中執行行動,秉持司法為民執行理念,以執行完畢率、執行到位率為重點,用足、用好強制措施,全力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張世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