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發布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門診救治保障工作的緊急通知,明確規定:參保人員因新冠感染在統籌區域內普通門(急)診治療時,發生的符合新冠病毒肺炎診療方案及其他規定的醫藥費用,納入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支付范圍,不設起付線、報銷限額,報銷比例統一為70%。
為全面做好參保人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門診救治保障工作,最大程度保護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1月3日,4日,縣醫保局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分別帶隊到縣人民醫院和縣中醫院,對我縣當前新冠病毒感染救治保障工作開展督查,對定點醫療機構系統改造、保障范圍、基金監管和存在問題等情況進行全面指導。
督查中指出,各定點醫藥機構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確保把好事辦好;要加大宣傳力度、精準掌握醫保政策;要做到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保障參保人員新冠感染救治的基本需求;要規范藥品使用,規范就醫流程,堅決打擊各類欺詐騙保行為。(縣醫保局 唐周曙)